赵本富
ZhaoBenFu
职位:高级合伙人
地点:四川成都
电话:028-85271148
传真:028-852711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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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简介
全国无罪辩护联盟核心专家成员
北京大学法学院校友会文体工作委员会委员。
毕业:南开大学(金融学硕士)、北京大学(刑辩班)。
执业理念: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当律师
主攻:金融经济犯罪辩护、金融经济纠纷、刑事合规业务。
无罪辩护成功部分案例:
1、刘某某污染环境罪—行政机关撤销行政处罚11万元、检察院不批捕,公安机关撤案—无罪。
2、李某某涉嫌包庇罪—检察院不起诉—无罪。
3、彭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1000多万—检察院不批捕,公安机关撤案—无罪。
4、文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960万—检察院不批捕,公安机关撤案—无罪。
5、金某某强奸罪—检察院不批捕,公安机关撤案—无罪。
6、张某某电信诈骗罪—检察院不批捕,公安机关撤案—无罪。
7、王某某合同诈骗罪190万—检察院不起诉—无罪。
8、郭某某销售伪劣产品罪—检察院不批捕,公安机关撤案—无罪。
9、田某某聚众斗殴罪,检察院不批捕,公安机关撤案—无罪。
10、陈某某涉嫌盗窃罪,公安机关撤案—无罪。
11、张某某操纵证券市场罪,检察院不起诉—无罪。
12、刘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,检察院不起诉—无罪。
13、张某涉嫌诈骗罪5300万,检察院不起诉—无罪。
14、H某诈骗罪—检察院不起诉—无罪。
15、王某某危险驾驶罪—检察院不起诉—无罪。
16、邓某某危险驾驶罪—检察院不起诉—无罪。
17、李某某危险驾驶罪—检察院不起诉—无罪。
18、许某某袭警罪—检察院不起诉—无罪。
部分二审改判及缓刑成功案例:
1、Q某某职务侵占罪、私分国有资产罪,二审改判缓刑。
2、马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-缓刑。
3、余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-缓刑。
4、邓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-缓刑。
5、赖某某开设赌场罪-检察院量刑建议罚金500万,最终法院判处50万。
6、单某某制造、贩卖毒品案-二审撤销没收财产。
7、张某某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-缓刑。
8、彭某某诈骗罪-缓刑。
9、张伪劣产品罪-二审发回重审,改判减少刑期3年。
10、许某某组织领导传销罪-检察院量刑建议五年实刑-法院判决-缓刑。
为全国知名大案要案辩护:某某销售
1、河北邮币卡诈骗案—法院判决为“非法经营罪”。
2、“美的集团被骗案”—十亿金额。
3、某市首富行贿罪,介绍贿赂罪—孙某某介绍贿赂罪不成立。
4、眉山“鑫圆系”百亿组织领导传销罪—黄某某缓刑。
刑事控告成功案例:
1、刘某某一房二卖,合同诈骗罪成立。
2、杨某某等六人职务侵占罪成立